廈門市思明區公安消防大隊關于元宵期間消防監督抽查通告
為切實加強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全力確保元宵節日期間全區火災形勢穩定,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107號)和《福建省消防監督抽查實施辦法》的要求,思明區公安消防大隊決定自2014年2月13日至2月15日,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元宵期間消防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監督抽查的范圍
1、夜總會、舞廳、卡拉OK廳、桑拿浴室;
2、容納50人以上住宿、就餐的旅館、賓館、飯店、營業性餐館、影劇院;
3、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展館、會堂、體育場館;
4、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5、集生產儲存經營為一體的 “三合一”場所,私房出租屋、家庭作坊等;
6、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新聞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
7、各旅游觀光景區、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宗教活動場所及重大群眾性活動舉辦場所。
二、監督抽查的重點內容
1、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情況;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情況。
2、建筑消防設施配置及運行狀況。是否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配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控制設備是否配置齊全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功能是否完整,運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是否齊全完好,防火卷簾、常開式防火門的自動、手動啟動功能是否能夠正常實現;建筑消防設施是否落實定期檢測制度。
3、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場所和臨時搭建建筑安全狀況。舉辦單位是否明確活動現場責任分工和責任人員、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落實防火措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
4、“三合一”場所及出租屋防火分隔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情況,消防設施的運行,電氣線路敷設及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用火用電情況等。
三、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符合抽查范圍的單位應按照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開展自查整改,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確保單位消防安全。
四、區公安消防大隊將在單位自查整改的基礎上依法對抽查范圍單位實施監督抽查,對存在火災隱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五、社會各界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可通過96119、0592-2053119、E-mail:xmsm119@126.com進行舉報、投訴。
廈門市思明區公安消防大隊 2014年2月12日
廈門消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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